山東省財政廳、省環保廳日前聯合通報了2010年度全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情況。根據《山東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辦法》,全省累計獎勵資金總額達1.94億元,其中,污染物總量減排獎勵6800萬元,重點企業和污水處理廠有效監管獎勵5400萬元,重點河流(河段)明顯改善獎勵4200萬元,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改善獎勵3000萬元。
據介紹,去年山東省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同比削減4.1%和3.3%,“十一五”期間累計削減率分別達到19.44%和23.12%,按期完成省政府確定的“十一五”減排目標;全省流域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省控59條重點污染河流全部恢復魚類生存;“十一五”現役燃煤機組重點脫硫項目全面完成,脫硫設施配套率達到95%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進一步好轉。
在污染物總量減排獎中,全省17個市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完成率達100%,每市獎勵資金400萬元。重點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有效監管獎中,威海市、濱州市、煙臺市獲得一等獎,各獎勵資金900萬元;菏澤市、日照市、聊城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資金600萬元;泰安市、濰坊市、濟南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資金300萬元。重點河流(河段)水質明顯改善獎中,日照市、德州市、威海市獲得一等獎,各獎勵資金800萬元;萊蕪市、煙臺市、濱州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資金400萬元;棗莊市、臨沂市、濟南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資金200萬元。設區城市建成區空氣質量改善獎中,煙臺市獲得第一類城市一等獎,獎勵資金600萬元;威海市獲得二等獎,獎勵資金300萬元。萊蕪市、濟南市獲得第二類城市一等獎,各獎勵資金600萬元;德州市、淄博市獲得二等獎,各獎勵資金300萬元;聊城市、臨沂市、濱州市獲得三等獎,各獎勵資金100萬元。
根據考核,威海市獲得獎勵最多,為2400萬元。山東省要求,2010年度全省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資金主要用于全省環境應急標準化、基層監測執法能力建設及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