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9日從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獲悉,省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前往??凇⑷齺啞⒀笃值鹊亟M織開展了全省《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海南水污染方面存在亟待解決的問題。(據(jù)南海網(wǎng))
看此新聞,最讓筆者震驚的不是三亞、文昌等6個市縣城市內河水質零達標,而是全省村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不足50%。雖然零達標足以讓人震驚,但畢竟這只是城市內河的水質,沒有人來直接飲用它。而全省村鎮(zhèn)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不足50%,這背后包含的意思更廣,因為這直接關系到全省農村居民的飲水安全!
我們知道,對于集中供水來說,有良心的供水企業(yè)在水源地水質不達標的情況下,也會把水處理得符合飲用水的標準后再向用戶供給,這其中雖然對凈化水工藝和設備有更高的要求,但這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還是能夠解決的。而讓筆者擔心的是,一些供水企業(yè)昧著良心向農村居民提供不安全不達標的飲用水,要知道提高凈化工藝,購買新設備,都需要巨額的資金投入。
而且,讓筆者擔心的還有海南省到目前為止并沒有實現(xiàn)農村居民全部的集中供水。2011年中新網(wǎng)的一則報道說,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十二五”時期的目標,農村集中供水普及率達83%。意思是說,按照“十二五”規(guī)劃,海南農村集中供水率到2016年底才能達到83%,就目前而言,距離2016年年底還有1年半的時間,也就是說海南農村當前依然有超過17%的農村人口并沒有實現(xiàn)集中供水,而這些人的飲水安全,現(xiàn)在根本無法得到保障。
不僅是這些農村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不能得到保障,而且農業(yè)生產用水的安全也將無法保障。畢竟農業(yè)生產用水,大多數(shù)情況下是不經過處理,而是直接使用河水。農業(yè)生產若長期使用受到污染的水的話,相信湖南“鎘大米”類似的事件也會在海南上演。這將不僅是飲水安全的問題了,而且也將事關海南人民的糧食安全。
10年前,《工人日報》曾刊登過海南省人大的一篇《海南水污染調查》的文章,文章稱海南省人大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執(zhí)法檢查,發(fā)現(xiàn)海南的江河流域普遍存在著破壞水源林、生活垃圾亂堆亂倒、生活污水直接向河流排放、工業(yè)廢水不達標排放等情況。到現(xiàn)在,已經過去了10年,今天,海南省人大依然在調查,而海南省水污染也依然,真是讓人無語。
人們常說,“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飲水安全事關老百姓的健康與生死,海南水污染十年依然,是不是該有人承擔責任,“回家賣紅薯”去呢?要知道,海南水污染若得不到有效的治理,即使將來海南人民的收入再高,這樣的小康也將是殘缺的小康。